1、具备条件: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2、绿色食品申报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分类法,其中的第二十第三第三十第三十第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4、申请绿色食品认证需要的资料如下:企业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和资料。检测报告:需要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1、绿色食品的核心特征包括无污染、安全、优质和营养。其中,无污染是指在种植、养殖、加工等各个环节中,通过严格监管和控制,防止农药、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和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的污染,确保产品的纯净。
2、绿色食品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地环境标准:绿色食品的产地必须满足特定的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确保生产环境的无污染和生态平衡。 生产操作规程:在种植、饲养、养殖和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范,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保证生产过程的环境友好。
3、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农业原则,在空气、土壤和水源均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之中,应用无公害生产的操作规程,产出和加工出的安全优质、富于营养,并经绿色食品发展机构认证,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切食用农副产品的总称 特征 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
4、有以下特点:绿色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进行严格的监测,以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绿色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绿色食品的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
5、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
农产品绿色认证的流程: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信息库。提交申请:申报主体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交《申请表》。内检员培训:参加农业部组织的绿色食品内检员培训。材料报送:申报主体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省中心初审。现场检查:省中心牵头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市绿办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编制《现场检查报告》等材料,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印章,连同申报材料报省绿办审查。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向申请受理单位提交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以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人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调查,并委托省内一家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对申请单位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
绿色食品的认证过程涉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对食品按照绿色食品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符合标准的食品将被授予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准分为AA级和A级两个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