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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测试体系认证要求(智能网联测试区)
认证攻略 2024-05-19 04:40

自动驾驶越来越近了!工信部将发布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相关规范

同时,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580号建议的答复中称:下一步,工信部支持襄阳按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以及即将修订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完善地方管理规范,开放更多测试和示范道路,组织开展道路测试和载人载物的规模化示范应用。

据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12日发布。

本规范所称测试区(场),是指在固定区域设置的具有封闭物理界限及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所需道路、网联等设施及环境条件的场地。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并发布相关信息。

工信部表示,在产业规模方面,2022年,我国搭载辅助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乘用车新车销售达700万辆、同比增长46%,市场渗透率提升至39%、较2021年增加14个百分点。在关键零部件方面,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车用操作系统、大算力计算芯片、激光雷达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智能制造网讯 早在2018年4月,由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 汽车 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正式对外发布。《管理规范》对智能网联 汽车 上路测试的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易车讯 10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支持政策、标准法规,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加强汽车与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等领域标准的协同,持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

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道路测试与应用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政策中的第七章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和三十五条中也有讲到道路测试与应用违章处理、事故应急、责任划分等具体内容。

据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智能汽车及主动安全测试研究中心祖晖博士介绍,重庆、北京、上海三地的自动驾驶车辆路测试行办法大致一样,但也有不同之处。

道路测试的目的是验证车辆在限定区域范围内的实际运行能力和人机交互能力,同时还可以提升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为即将到来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

工信部等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易车讯 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运行,并对L3/L4级自动驾驶上路完善了相关政策支持。

月17日,工信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一则通知。表示已经同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允许搭载符合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和4级驾驶自动化功能的车型带条件上路。

特别是,今年11月中旬,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车辆,经四部委遴选,可以获得准入,并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日前,工信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但对L3/L4级自动驾驶提出了具体准入规范要求,还对规则完善补充,并决定遴选部分支持自动驾驶的产品,逐步实现自动驾驶上路。

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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